信息名称:2021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971/2022-0000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报告 组配分类:其他 市机关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2-01-11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2-01-1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常州市政府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223;邮编:213022;电话:0519-85685811;传真:0519-85685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00条,其中,理论研究、工作调研工作动态等政务动态类信1200条,政府公开信息49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1条,政策文件解读2规划计划总结4条,通知公告26条,人事任免9其它类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常机管〔202146号),印发《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以及《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常机管〔202147号)1+6”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调整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将原有的“政务公开”调整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清晰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位置与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为加强对局机关处室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工作责任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同时,根据《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制定印发《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切实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即局门户网站的主管职能处室,严格落实定人定位定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和维护,强化监督管理,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个别政务公开不够及时,受职能限制,还存在综合类信息偏少,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录用数量较少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标准化为工作契机,推动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