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275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7〕233号
产生日期:2017-12-28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7-12-2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设计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7〕233号

市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常民办〔2017〕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设计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青龙街道,青龙路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核定用地面积76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包括库房5650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301平方米,管理用房495平方米,附属用房304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主要用于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常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地上框架2层(局部3层),地下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仓库区为一级、配套用房为二级;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30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35万元,其它费用340万元,基本预备费89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016-320402-47-01-31994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