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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消防支队农副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
市公安局: 你局常公发〔2013〕157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消防事业发展,满足市消防支队军事训练和官兵生活需要,同意市消防支队实施常州市消防支队农副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龙城大道以北、德胜河以东、规划春江路以西、宝菱重工以南,土地使用面积约为58亩,建设内容为在该地块上建门卫室、围墙等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消防支队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