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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常州中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陆药房等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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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常委〔2015〕95号)等文件精神,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经综合评估,确认常州中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陆药房等57家单位为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资格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需延续定点资格有效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具备定点资格的单位按规定与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后,方可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附件:准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查阅附件请点击)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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