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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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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建图审〔2016〕0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和效率,提升管理部门监管信息化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项目。 二、该项目围绕审图业务流程,采用电脑技术和方式,建成集图纸审查、管理、监管于一体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为硬件设备配置、软件系统开发等。 1、硬件设备。主要包括购置32G内存32个、800G固态盘(SSD)4个、3T机械盘(SAS)16个、交换机12台、客户端计算机30台;租用光纤1条等。 2、软件系统。主要包括数字化施工图审查子系统(包括通用业务应用模块、勘察设计应用模块、建设应用模块、审图应用模块、数据接口模块)和机构业务质量技术管理子系统(包括审查项目创建模块、项目作业周期模块、审查项目统计监管模块、项目备案归档管理模块、辅助管理模块)。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