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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我委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委党组集体审议,确定了《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请承办处室依据目录内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的主要程序,推进工作落实,其他相关处室依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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