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常州市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134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6〕181号
产生日期:2016-08-01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6-08-0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提高公路网信息自动化采集处理能力,实现“重要节点实时监测覆盖率达100%,特大桥梁、长大隧道实时监测覆盖率达100%,确保普通国省道公路网络的可视、可测、可控”目标,同意你局建设2016年常州市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常州市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6〕181号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常交技〔2016〕9号及《2016年常州市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为提高公路网信息自动化采集处理能力,实现“重要节点实时监测覆盖率达100%,特大桥梁、长大隧道实时监测覆盖率达100%,确保普通国省道公路网络的可视、可测、可控”目标,同意你局建设2016年常州市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拟在S122、S232、S239、S241、S340、S342和G312共7条国省干线公路选择12个辖区内点位布设重点路段、桥梁视频监控和流量监控。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路网监测设施12套(包括视频监控设备12套和车辆检测设备5套);新增网络存储1套,满足路网监测设施视频数据处理应用。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3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