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7-00110
主题分类:义务教育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教育、科技 市教育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教人〔2017〕15号
产生日期:2017-06-08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6-0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开展2016—2017学年度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
常州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人〔2017〕15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局属各单位于2016年招聘的、见习期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师,以及执行初期工资满六个月的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详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
  采用学校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考核表见附件1),年终考核采用一堂汇报课、学生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见附件2)以及查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情况等方式。新教师汇报课原则上由学校组织实施,评委应包括为本校评委(校领导、教导主任、相同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2名、外校评委(同学科骨干教师)1名。
  学校综合评议后得出转正定级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优, 综合得分89-75分的为良,综合得分74-60分的为中, 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为差。考核结果为良以上,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为中的,学校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延期转正;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转正。
  考核结果为中及差的,学校填写《新教师转正定级综合评价表》(见附件3)。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相关部分;
  2.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根据其一年来的教育教学情况,打出平时考核分;
  3.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评委对新教师汇报课进行评议;
  4.学校考核小组通过综合评议,打出年终考核分,并核算综合得分;
  5.学校汇总转正定级考核情况,并提交校办公会议讨论;
  6.学校将考核结果(附件1、附件3)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五、日程安排
  6月14日前,学校上报考核方案、考核日程安排。
  6月14-29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开展转正定级考核工作。
  7月3日前,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7月底前,市教育局公布转正定级考核结果。
  六、其他事项
  1.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新教师不予转正定级,终止聘用合同:汇报课考核不合格;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新教师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家教被查实的。
  2.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的新教师,按期执行定级工资。
  3.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由个人委托保留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求职。具体手续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有关规定办理。
  4.对转正定级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新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复议,由学校工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可向市人社局人事争议仲裁厅申请仲裁。
  联系人:毛平,联系电话:85681336,电子邮箱:jurs@czedu.gov.cn

  附件:
  1.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
  2.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所任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3.新教师转正定级综合评价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