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08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项目审核批准备案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4〕36号
产生日期:2024-05-29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4-05-2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一、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统筹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的相关要求,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4〕36号

市人民检察院:

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州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检发〔2024〕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统筹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的相关要求,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路6号守正园1号楼地上一层,主要是对守正园1号楼地上一层进行改造。包括:房屋功能调整及装修改造,面积401.3平方米;对室外通道及室外活动区改造,面积125.5平方米;对室外停车区进行改造,面积70.1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80万元,其中:工程费472万元,其他费用81万元,预备费27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的相关文件有不动产权证(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34027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401-320400-04-01-66501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