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常财法〔2018〕1号 |
|||||||||
各辖市、区财政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停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4号)和《常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财法〔2009〕5号)的规定,我局对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了清理和评估。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共8件。其中,应予废止的文件5件;因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消失,实际已失效的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