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生态居住区临时绿化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78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46号
产生日期:2016-04-29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6-04-3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体系,改善皇粮浜生态居住区景观面貌,原则同意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皇粮浜生态居住区临时绿化工程(二期)。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生态居住区临时绿化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46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皇粮浜生态居住区临时绿化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6〕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体系,改善皇粮浜生态居住区景观面貌,原则同意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皇粮浜生态居住区临时绿化工程(二期)。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龙江中路以东、中田路以南、南运河以西、京杭大运河以北,规划用地面积9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绿化等工程。

    1、土方工程。包括土方调整300000立方米,水系沟通土方5000立方米,挖排水沟土方12000立方米等。

    2、绿化工程。包括草坪铺设800000平方米,乔木种植45000平方米,灌木种植8000平方米等。

    同步实施养护等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3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23万元,其它费用387万元,基本预备费3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