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皇粮浜生态居住区临时绿化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46号 |
|||||||||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皇粮浜生态居住区临时绿化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6〕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体系,改善皇粮浜生态居住区景观面貌,原则同意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皇粮浜生态居住区临时绿化工程(二期)。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龙江中路以东、中田路以南、南运河以西、京杭大运河以北,规划用地面积9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绿化等工程。 1、土方工程。包括土方调整300000立方米,水系沟通土方5000立方米,挖排水沟土方12000立方米等。 2、绿化工程。包括草坪铺设800000平方米,乔木种植45000平方米,灌木种植8000平方米等。 同步实施养护等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3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23万元,其它费用387万元,基本预备费3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