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经信委关于张丽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经信党〔2015〕14号 |
|||||||||
委各直属单位、各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张丽娟同志任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史樱煜同志任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产业与合作处)处长; 张健一同志任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融资担保处)处长; 韩国建同志任市经信委国防科工办主任; 张晓虹同志任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主任科员; 王文龙同志任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主任科员; 孟应红同志任市经信委企业发展服务处副处长; 免去以上同志原任职务。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