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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 常财金〔20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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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能,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苏财金〔2020〕105号),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第三方机构一并遵照执行。 一、实施机构可通过合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绩效评价,但已承担项目“一案两评”编制和招标代理的第三方机构不得承担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机构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可联合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保障项目及时顺利推进。同时注意做好新老项目绩效管理衔接工作。 三、各辖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专家等共同做好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规范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上填报上传相关信息资料,在每年开展的PPP项目财政监督工作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重点监督。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