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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张太雷纪念馆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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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张太雷纪念馆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文广旅〔2021〕7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弘扬张太雷同志的革命精神,传承常州红色文化,原则同意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张太雷纪念馆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至马家村,南至常州市给水工程有限公司,西至和平中路,北至劳动中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用房建设、景观整体提升、辅楼立面改造、建筑修缮、房屋征收五个部分。 1、配套用房建设工程:建设1栋两层配套用房(文创、游客中心、阅读区、观影室、分享室、共享空间、青年学习社以及公厕等)总建筑面积958.32平方米,同步实施水、电、安防、消防等综合配套设施。 2、景观整体提升工程:硬化道路及地面2937平方米,景观铺装及绿化4183.9平方米,同步实施景观小品和构筑物建设以及室外管线铺设等工程。 3、辅楼立面改造工程:优化辅楼外立面708.1平方米。 4、建筑修缮工程:对子和里、马家村及常州自来水厂立面5800平方米进行修缮。 5、房屋征收:征收房屋98户约9029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投资83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0万元,其他费用6155万元,基本预备费11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和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050005号、用字第32040220205000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代码:2020-320402-47-01-37568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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