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规〔2013〕1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费用周转金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13年4月10日
附件:/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411/20130411063644_575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