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86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144号
产生日期:2012-09-28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2-09-2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完善市儿童福利院服务功能,更好地惠及收容孤残儿童和寄养残疾儿童,原则同意该项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2〕14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民办〔2012〕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市儿童福利院服务功能,更好地惠及收容孤残儿童和寄养残疾儿童,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儿童福利院实施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

    二、该工程对现有常州市儿童福利院(丽华北路155号)业务楼、生活楼和地下停车库进行改扩建,改扩建总建筑总面积566平方米,其中:业务楼改建增加建筑面积28平方米,生活楼改建增加建筑面积154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151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92平方米,车库疏散口建筑面积41平方米。室内装修总建筑面积2510平方米。同步实施水、电、气、消防、康复器材、监控系统、无障碍通道等相应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1万元,其它费用36万元,基本预备费33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登[201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07)第变0208311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