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21年第十五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312
主题分类:公安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1-08-12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8-1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21年第十五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1年第十五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我市存在校车驾驶人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现将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信息公布如下:


姓名

档案编号

校车驾驶资格作废日期

魏夫林

320483387414

20210712

刘国忠

320400037816

20210708

郑礼高

320402272070

20210727

张丽平

320400091481

20210714

朱忠明

320400037426

20210714

连小平

320481258237

20210715

王寿洪

320400071948

20210716

秦玉明

320400109881

20210712

刘辉

320400095875

20210729

程小伟

320400137950

20210723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