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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 “常州市米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批复 常民人【2018】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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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米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建立“常州市米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常州市米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请按规定向常州市民政局申请登记,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发展中心章程开展社会工作各项活动,履行职责义务,推动社会工作机构本土化、专业化发展进程,为我市社区社会工作建设和社会服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批复。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