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09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0〕123号
产生日期:2020-05-13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0-05-1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2020〕12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辖区发改(经发)局、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夏粮收购平稳有序,现就做好当前夏粮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底线意识,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今年粮食市场不稳定因素增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确保夏粮收购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26号)要求,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始终守住农民种粮售得出的底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严格执行收购政策,落实细化工作预案

各地一要积极顺应当前市场形势,加强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收购工作方案。二要严把质价标准,坚持依质定等、以等定价,确保收购入库的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达标、储存安全、验收合格。三要规范企业收购行为,公开质价标准,及时兑付售粮款,严防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四要优化服务措施,为农户提供良好的售粮环境,开展上门质检、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服务。五要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业务,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

三、加强本市产销衔接,推动优质优价收购

各地一要因地制宜,促进我市区域内产销精准对接,锁定本地优质粮源,延伸粮食产业链,地方国有企业要发挥骨干作用,稳妥有序开展储备轮换收购,确保区域粮食安全。二要加强对企业收购的指导,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鼓励市场化收购,积极开展订单收购,及时解决粮食收购中出现的问题。三要落实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粮食优质优价收购工作的通知》(苏粮粮〔2020〕16号)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开展优质优价收购,从流通环节引导优质粮食生产,帮助农民增收致富,高标准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优质优价收购任务(见附件),实现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粮食安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