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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溧阳市人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等级医院评价评审结果的通知 常卫医政〔2017〕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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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卫生计生局: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组,对溧阳市人民医院进行了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经医院自评、专家组调研初评及现场评审,结果经委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同意,现确认溧阳市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次有效期自2017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28日。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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