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87号的答复 常城管复〔2024〕44号 |
|||||||||
余晓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住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会同市住建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建设时间较长,物业绿化管理不到位,养护水平不足,导致矛盾日益突出。为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行为,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 出台《关于加强常州市居住区绿化管理的意见》,明确居住区绿化建设与管理的具体要求。与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联合发文《常州市市区居住区绿化调整管理实施意见》,完善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的实施条件和程序。制定《常州市常见树木修剪指南》,为树木修剪提供技术参考。 2. 出台《关于建立社区园艺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常州市社区园艺师管理办法》,完善社区绿化管理体系,推进市、辖市(区)、街道、社区、居住区五级社区园艺师制度,科学指导和监督居住区绿化管理。 3. 在各辖市区成立绿化管理服务站,为各辖市区社会园艺师提供技术培训和学习交流的平台,定期组织各养护单位召开工作例会和技术活动,提升社区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针对当前居住区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培训宣贯。联合住建局组织居住区物业、绿化养护企业等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居住区相关政策文件的培训宣贯,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2. 依托各辖市区绿化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社区园艺师技术培训和活动,提升居住区绿化管理水平。 3. 加强执法监督。与住建、执法联合开展居住区绿化专项整治工作,严禁树木破坏性修剪行为,及时查处毁绿损绿等违法案件。 4.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常州市物业服务合同》,市住建局将督促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在此,感谢您对绿化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期盼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绿化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分管领导:史小平 经 办 人:戚维平 联系电话:85682922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