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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 |||||||||
(2018年4号 总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自2018年3月15日至4月27日,对2015年至2017年常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15至2017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合计11200万元,其中:2015年、2016年均为3800万元,2017年36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8516.41万元,2017年未及时下达资金2683.59万元已被市财政局收回。2015至2017年,专项资金共补贴102个项目(其中:2015年39个,2016年61个,2017年2个)。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和修订服务业发展政策,通过扶持重点平台项目、开展人才培训和产业对接等多项措施,稳步推进服务业发展。但调查中也发现,专项资金在预算执行、项目实施和监管、资金使用、政策制定等方面有待改进和提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严,2017年部分专项资金未下达。2017年,市发改委未执行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导致专项资金2463.50万元未能下达,涉及56个项目。 (二)违规拨付专项资金。市、区两级发改部门在少数项目前期审核、评审、后期监管等方面,未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国际医疗器械城一期”项目,前期审核不严,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获得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后期在未办理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全额获得了服务业专项资金130万元;江苏诚通物流公司和常州旭荣针织印染公司不符合《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和《制造业服务化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相关条件,评审把关不严,分别获得专项资金30万元和15万元;钟楼区“南方汽配城项目”,未经工程竣工验收,向其拨付服务业补助类资金5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停工、实施单位已申请破产,资金已难以收回。在平台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拨付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项目”资金100万元,截至审计日,资金尚未使用。 (三)法规执行不严。一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市发改委的培训项目352.50万元、咨询服务项目39.7万元,天宁街道、南大街街道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各25万元,均未实施政府采购;二是资金使用不合规。市发改委在拨付给市创意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的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费用43.01万元;三是合同管理不严。天宁街道、南大街街道分别与常州市测绘院签订了2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合同;2016年市发改委与市招标代理中心签订的评审合同,未对评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实际支付15.2万元;四是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市人事培训中心服务业人才培训资金结余15.25万元,应收缴财政;市统计局下拨新北和钟楼区统计局的服务业统计专项资金结余分别为36.9万元和15.56万元,需由市统计局清理确认,不需使用资金应及时上缴市财政。 三、审计建议 (一)改进项目申报管理,严格项目评审,加强项目后续监管。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研究改进服务业项目申报确定的管理方式,创新项目申报与受理途径,提高项目确认时效,以确保项目资金预算按期执行。要加强项目审核,严把评审质量。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财政资金损失。 (二)增强法规意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市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的同时,研究建立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有序。 (三)要进一步梳理和完善相关制度。市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对现行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配套管理制度作进一步梳理,对实际工作中无法量化、难以操作的条款,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以便精准发挥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要强化问责追究机制,对违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以确保财政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意见,目前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
常州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