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西路(竹林北路~北塘河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08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54号
产生日期:2015-05-05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5-05-0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横塘河西路(竹林北路–北塘河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5〕5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西路(竹林北路~北塘河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横塘河西路(竹林北路–北塘河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5〕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横塘河西路(竹林北路–北塘河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竹林北路以北,北塘河东路以南,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横塘河西路北起北塘河东路,南至竹林北路,全长1578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30米。

    2、桥梁工程。横塘河西路跨越规划景观河道处,新建单跨16米简支板梁桥1座。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9994万元。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原我委常发改行服〔2013〕151号文作废。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