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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六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1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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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12月2日是今年我市第六个“学习日”。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12月2日(周六)。 二、学习内容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人民出版社); 2.《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修订版,人民出版社); 3.《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 4.《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5.《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 三、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把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恰当的切入点展开学习。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并积极报送特色活动。 3.各单位学习情况请及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市局教育训练处文管,联系人:恽广岚,联系电话:81993076。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