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22年第二批公告】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延长一年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2-00038
主题分类:公安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2-01-2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1-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22年第二批公告】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延长一年告知
【2022年第二批公告】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延长一年告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实习期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下列机动车驾驶人(详见附件)的实习期延长一年,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忽略此信息。


附件: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延长一年告知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