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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常州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征文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常教法〔202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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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征文活动的通知》(常教法〔2020〕7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征文评比,经专家综合评审,评出一等奖13篇,二等奖37篇,三等奖60篇。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征文活动获奖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