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19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2020〕常发改行复第001号
产生日期:2020-09-09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0-09-1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正当,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0〕常发改行复第001号

申请人:徐某某。

被申请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住所地: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乔强,职务:常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请人徐某某不服被申请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0年7月15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常经经发信复〔2020〕2号),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如实答复的事项,于2020年8月1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0年8月19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徐某某于2020年9月3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正当,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