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241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社会保障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297号
产生日期:2013-11-19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3-11-2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297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0〕1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定额缴费标准调整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建筑业用人单位、服务业用人单位定额缴费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每人每月30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