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276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社会保障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317号
产生日期:2013-12-10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3-12-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调整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3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工伤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行,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174号)的规定,经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通知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一类行业0.8%;二类行业1.6%;三类行业2.4%。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