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3年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138
主题分类:义务教育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教育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教职〔2013〕16号
产生日期:2013-09-10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9-2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部署2013年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常州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职〔2013〕16号
关于做好2013年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扶持一批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经研究,决定遴选、立项一批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为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项创新或创业项目。
    二、申报类型
    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包括创新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两大类:
    1.创新实践项目是指职业学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项目的设计、论证、实施、成果展示、成果转化、申报专利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是指职业学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教师和企业专家的共同指导下,开展创业项目的设计、实践活动。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数量。每所学校可各申报2-3个项目,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遴选10-20个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0元资助,创新项目主要用于项目研发的元器件、软硬件测试、小型硬件购置费,创业项目主要用于资金周转。
    2.申报方式。各校应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的校内评审,于11月1日-10日将申报表一份(见附件)报送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稿,报送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803。联系人:杨力平,联系电话:85681371,电子邮箱:376670617@qq.com
    四、实施要求
    经批准立项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项目成果须参加2014年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展评,获奖项目由市教育局给予经费奖励。
各校要认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保障条件,确保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成效。

    附件:1.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
          2.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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