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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常体发〔2014〕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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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农工办、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体育局(文广体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统计局、民宗局、总工会: 根据江苏省体育局等10厅局《关于开展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体群〔20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请按照《2014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本次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14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中共常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统计局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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