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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二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15〕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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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4月11日是今年我市第二个“学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经研究,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学习贯彻‘两会’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4月11日(周六)。 二、学习内容 1.人民日报社五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人民日报》2015年2月25-28日、3月1日头版); 2.《奏响“四个全面”的时代强音——习近平总书记同出席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商国是纪实》(《人民日报》2015年3月15日头版); 3.《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人民日报》2015年3月17日头版); 4.《阎立:在“国家命题”中用心找到“常州答案”》(《常州日报》2015年3月25日头版)。 三、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恰当的切入点展开学习;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积极报送特色活动; 3.各单位学习情况请及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市局教育训练处文管,联系人:嵇政,联系电话:81993076。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