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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部分局领导分工 | |||||||||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局党委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哲同志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财务、村镇建设、机关党建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审计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计划财务处、村镇建设处、机关党委、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泰房产居间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工程造价监督处。 党委委员、市人防办副主任刘亦鸣同志负责人防建设行政执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和群团工作,分管宣传教育处。 二级巡视员邹云龙同志负责老城厢复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其他同志分工不变。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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