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丰阳路(福安路-横塘河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080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70号
产生日期:2018-06-06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06-0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委申报的丰阳路(福安路—横塘河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委负责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8〕7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丰阳路(福安路-横塘河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市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实施丰阳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金商管〔2018〕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周边地块出行条件,原则同意你委申报的丰阳路(福安路—横塘河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委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金融商务区,新堂北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及配套工程。

丰阳路(福安路—横塘河西路)西起规划福安路,东至横塘河西路,全长175.919米,一般路红线宽16米。

同步实施配套绿地及管线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877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2-48-01-33206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