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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等监测结果的通报 常农办发〔2017〕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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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根据《江苏省自然湿地保护监测统计办法》及《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监测统计基础数据校正工作的通知》(苏林湿〔2016〕5号),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监测统计基础数据校正及2016年全市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监测统计,现将有关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市湿地数据校正结果 经校正,全市湿地面积为7.44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3.38万公顷,人工湿地4.06万公顷。 溧阳市湿地总面积为2.01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0.35万公顷,人工湿地1.66万公顷;金坛区湿地总面积为2.4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03万公顷,人工湿地1.37万公顷;武进区湿地总面积为2.43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78万公顷,人工湿地0.65万公顷;新北区湿地总面积为0.28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0.17万公顷,人工湿地0.11万公顷。 二、自然湿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经省核查认定,2016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45.6%,各地自然湿地保护率分别为:溧阳市40.7%,金坛区38.2%,武进区52.9%,新北区37.2%。 三、湿地恢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共恢复湿地6060亩,各地湿地恢复面积分别为:溧阳1500亩,金坛区1000亩,武进区3000亩,新北区560亩。 请各地根据此次通报结果,认真总结成效与经验,排查问题与不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升自湿地保护率,修复退化湿地,扩大湿地面积,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力度,促进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2016年全市湿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2016年全市湿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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