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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常州市旅行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专项补贴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2〕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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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行业企业的扶持政策,确保旅行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经研究,决定给予本市旅行社企业稳岗就业补贴,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在常州市范围内注册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旅行社2022年3月在职职工并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不包括挂靠人员),标准为一次性每人10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20万元。 三、申请和审核 1. 符合条件的本市旅行社企业以单位为主体向所在辖市区文广体旅局(社会事业局)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包括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3月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清册、银行回单和缴纳社保汇缴证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及《常州市旅行社稳岗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 辖市区文广体旅局(社会事业局)收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于6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市文广旅局。 3. 市文广旅局相关业务处室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辖市区审核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定补贴金额,并通过文广旅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文广旅局向旅行社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四、工作要求 1. 各辖市区文广体旅局(社会事业局)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旅行社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要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实现补贴受理、审核、拨付等各个环节有效对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2. 各辖市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告知企业申请渠道及补贴办法,做好企业申请享受补贴的指导工作。 3. 各辖市区要通过适当方式对发放补贴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行为。对有骗取稳岗补贴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追回专项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