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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 | |||||||||
指导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放射源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落实防治措施;对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交换、转移和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调查,建立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综合利用和放射源使用情况的量化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办理有关交换、转移的申请,并对转移联单实施跟踪管理;对废物进口和利用的申请进行技术性审核,对流向进行核查;负责对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放射工作安全许可提出技术性评估意见;组织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从业人员和放射性、辐射性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参与全市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及辖区内有关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和被盗的放射源;对危险废物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单位,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实施行政代处置;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范围内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技术信息网络;办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交办事项。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519—85160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