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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技工院校校历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6)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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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现将常州市技工院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发给你们,各校要根据行事历,合理、科学编制学校校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历内容。学校校历按学期编制,主要内容有:学期的起讫时间、周次、具体日历等,法定节假日作为备注说明。 2、编制要求。校历原则上按行事历编制,周次按行事历执行。学生(包括新生)开学或放假时间提前或推迟均不得超过一周。 3、报送时间。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的校历报市人社局职建处,职建处审核同意盖章后执行。 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经局职建处审核的校历执行。各技工院校校历执行情况列入技工院校“十项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联系电话:85682019、85682017 联系人:居小荣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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