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报送技工院校校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6-00044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6)35号
产生日期:2016-03-08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6-03-2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报送技工院校校历
关于报送技工院校校历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6)35号

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现将常州市技工院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发给你们,各校要根据行事历,合理、科学编制学校校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历内容。学校校历按学期编制,主要内容有:学期的起讫时间、周次、具体日历等,法定节假日作为备注说明。

    2、编制要求。校历原则上按行事历编制,周次按行事历执行。学生(包括新生)开学或放假时间提前或推迟均不得超过一周。

    3、报送时间。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的校历报市人社局职建处,职建处审核同意盖章后执行。

    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经局职建处审核的校历执行。各技工院校校历执行情况列入技工院校“十项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联系电话:85682019、85682017

    联系人:居小荣

    附件:常州市技工院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