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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兰生数控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5)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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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兰生数控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提出变更举办者的报告收悉,经审核,提交的变更材料,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70号)规定,同意你校的变更申请。举办者由常州市兰生数控机床销售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市迅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张涛任法定代表人、校长。 特此批复。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8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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