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民政局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210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4〕235号
产生日期:2014-09-04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4-09-0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发挥社区信息化在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现同意你单位建设常州市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民政局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4〕235号

市民政局:

    你局常民基〔2014〕2号文及《常州市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发挥社区信息化在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现同意你单位建设常州市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提升完善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一期框架,完善城乡社区基础数据库,新建城乡社区内部工作平台、社区公共交换和服务平台、“网上社区”、“村居廉线”、“网上村委会”平台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400万元,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