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花园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2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78号
产生日期:2014-04-29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4-04-3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花园中学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4〕78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花园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花园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常教计〔201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花园中学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花园中学原校区内(花园新村4号),教学规模36班。核定总建筑面积2507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1725平方米,包括行政楼2136平方米、实验楼(不含一层)4022平方米、教学楼2幢(包括明理楼、明德楼,不含一层)4188平方米、改造教学楼1幢(原保留明尚楼)3195平方米、体育馆(含食堂)2844平方米、风雨连廊1280平方米、计算机图文中心等(包括计算机图文中心、消防控制室、医务室、合班教室、图书馆、地上自行车库,一层)4060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352平方米,包括地下机动车库2752平方米、地下自行车库(原保留)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塑胶跑道2711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教学楼(明理楼、明德楼)主体框架5层(裙房框架1层),实验楼地上框架5层、地下框架1层,行政楼地上框架4层、地下框架1层,体育馆(含食堂)框架2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车库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88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601万元,其它费用781万元,基本预备费419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