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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 常财金〔202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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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区财政局、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苏财金〔2024〕28号)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2.《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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