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23-0001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工信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工信中小〔2023〕36号
产生日期:2023-02-24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23-02-2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常工信中小〔2023〕36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3〕62号)和《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常州市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入库及信息更新

       (一)新增企业申请入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组织指导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进行年度数据更新,特别是已被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二、填报审核方式

       (一)企业填报。企业于2月20日-3月27日通过 “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数据。

已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平台更新数据的同时,需于3月1日-4月30日同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未及时更新信息的企业将被取消复核资格。

       (二)审核确认。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对入库企业数据及时审核,对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企业进行确认。

       三、有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坚持“应入尽入、能入则入”的原则组织好本地企业入库和信息更新,制造类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要求全部入库。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信息,及时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可靠。各地入库培育数量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推荐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各辖市区工信部门综合确认本地区2023年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确保名单和平台新增审核通过名单一致,并于3月30日前行文(Excel版和纸质盖章版各一份)报市工信局。

       技术支持:025-52686656。

       业务咨询:溧阳市工信局,87286036、87286029;

       金坛区工信局,82822768;

       武进区工信局,86310167;

       新北区经发局,85127201;

       天宁区工信局,69660586;

       钟楼区工信局,88890712;

       常州经开区经发局,89863307。

       附件:1.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3〕62号)

                 2. 关于印发《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工信规〔2023〕2号)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upfiles/admininfo/20230227/20230227103834_34196.docx

附件2:/upfiles/admininfo/20230227/20230227103936_7578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