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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
发布日期:2009-03-11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8日正式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及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省法院于1月9日下发了《关于迅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紧急通知》。常州中院为迅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五个严禁”规定,研究部署贯彻措施。一是立即下发迅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紧急通知,对各法院、各部门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提出要求。二是春节前后在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为内容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要求认真学习“五个严禁”规定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的通知,以省法院编印的《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作为警示教育材料,人人发言谈感受体会,查摆自身和本部门是否存在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每一个干警都要撰写接受警示教育的感受体会并作出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的承诺,各部门要制定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具体措施和写出开展教育活动的总结。三是立即通过常州电台、电视台、常州日报等媒体宣传“五个严禁”规定及常州中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举措,鼓励社会公开监督。四是立即安装24小时自动录音举报电话机,并向社会再次公示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五是制作“五个严禁”规定展板6块,分别张贴于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办公楼电梯内、审判法庭过道等处。六是立即制作“五个严禁”规定卡片发至全市法院每个工作人员。七是制作“五个严禁”规定监督卡,由案件承办人随案发给案件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