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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法官回访帮教少年犯侧记
发布日期:2014-02-25  来源:市法院  浏览次数:  字号:〖
 

2014219日下午,常州中院少年庭法官三人顶着寒风到常州市西夏墅街道某饭店回访帮教失足少年小陈。

   小陈去年因参与一起抢劫案件被一审法院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审时考虑到小陈犯罪时不满十五周岁,辨别是非的能力并不强,在实行抢劫的过程中作用较小,且其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等各项因素,本院对小陈依法改判缓刑。在小陈工作的饭店,中院少年庭法官和小陈进行了推心置腹的沟通交流,小陈详细地汇报了自己这段时间的思想改造过程和工作表现,饭店厨师长也对小陈的工作和表现进行了介绍并对小陈进步予以肯定。听后,法官们颇感欣慰,再一次并对其进行了鼓励、帮助、引导,希望他能进一步端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把法律对其的宽容、周围人对其的帮助铭记于心,遵纪守法,认真改造,学会做人做事,今后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馈社会,帮助弱小,善待他人。小陈的父母也表示一定会好好教育监督小陈,感谢法院的宽大处理。小陈说“谢谢你们来看我,我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非常懊悔,但是通过这件事我也得到了深刻的教训,我再也不会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我一定会继续努力表现,学好手艺,练好本领,争取早日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回访帮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