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进法院行政庭受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常州市武进区某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本案因省级公路珠光路的建设需拆除原告所有的厂房,涉及拆除面积达一万平方米,价值千万元以上。双方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达成协议,珠光路建设因此而拖延。原告聘请了北京律师,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案由在常州、南京启动了多起行政诉讼,矛盾较大,协调难度颇高。 武进法院受理该案之后,院、庭领导均非常重视,要求该案的审理既要立足于支持地方政府建设,又要平息当地的社会矛盾,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为此,承办人陈文开庭审理后,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多次组织乡镇政府、区征收办以及王某进行协调,并对王某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后原告王某不仅撤回在本院的诉讼,还撤回了在常州中院和南京中院的关联诉讼,拆迁的系列矛盾得到了一揽子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