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3日下午,涉家暴案件实务研讨会在中院召开。会议由市中院少年庭牵头,全市基层法院少年庭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公安、检察、团委、妇联、民政、房产等部门均派员出席。 会上,中院少年庭法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关于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依法处置家庭暴力的规定》(草案)和《关于向离婚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规定》(草案)的起草目的和条文内容,与会代表就两项规范性意见的草案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法院能够在司法裁判中统一裁判尺度,明确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和惩处,是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同时,依申请向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也体现了司法便民利民、充分尊重保护当事人隐私的人文情怀。 对于规定涉及的具体措施,与会代表结合反家暴法的草案以及各自相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中,对于家庭暴力的类型、证据种类、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执行、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离婚证明书》的格式等,均提出了宝贵建议。 在听取了大家的交流后,中院潘君泽专委充分肯定了出台此两项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少年庭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协作联动、进一步提升家事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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