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法院刑庭受理了一起盗窃电缆线案件。被告人张某某本是来坛务工人员,后在某保安公司上班。因看到电工修理电缆设备,遂萌生盗窃电缆线的念头。2013年开始,被告人张某某在常州市金坛区范围内,采用爬电线杆、大力钳剪等手段,盗割电缆线27起,涉案数额近20万元。2014年底,被告人张某某经老家村民选举担任其所在村委会主任,然而张某某并没有因此收手,先后于2015年2月、4月间潜回金坛继续作案。2015年4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在盗割尧塘西榭村委西舍村电缆线时被人发现,因慌不择路将作案工具等物品遗留现场。后民警通过提取遗留在饮料瓶上的DNA信息将被告人张某某锁定。5月7日,被告人张某某在老家落网。11月12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起诉至我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