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 “不聚集、不串门”
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但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
那些急需前往法院立案
开庭的当事人
不禁有些犯难
担心法院审判执行业务
能否正常开展。
如何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群众和法院干警安全,同时又最大可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开展?
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春节假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及时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活动相关工作方式的通知》,建议当事人使用在线立案、在线调解纠纷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并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已安排开庭的当事人沟通联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
节后上班第一天
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常州法院具体是怎样做的吧
第一站:钟楼法院邹区法庭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钟楼法院邹区人民法庭通过手机“云”审结了两起民事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公告开庭案件的如期审理,又减少了到法庭可能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
1、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部署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月2日上午,邹区人民法庭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专题庭务会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2、隔离在家拿着手机做调解
2月2日下午,在家隔离的邹区人民法庭员额法官代家军,在连线书记员金亚囡的配合下,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在家通过手机微信线上的方式调解了一起案件。
3、组织当事人在线召开庭前会议
2月3日上午,邹区人民法庭法官助理王昊、书记员庞蕾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手机视频的方式召开庭前会议。
第二站:钟楼法院速裁中心
2月3日上班伊始,钟楼法院速裁中心干警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减少人员聚集,加大网络办案力度,有条不紊的投入工作中,上班第一天即取得可喜成果。
当天上午,法官助理张金华通过微信有效办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该案原、被告双方系十年前登记结婚,并育有子女。2020年1月,张金华就该案组织过一次庭前会议,原定于2020年2月初开庭,考虑到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情况,法院决定延期开庭,通过电话及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原告律师,就庭前会议时所做的调解工作进一步展开。通过情况沟通及释法明理,被告表示愿意进一步与原告沟通感情,改善关系,原告方律师将由原告签名的撤诉申请书通过微信向法院提交,并承诺今日将申请书原件通过顺丰快递寄出。
法官助理刘建军顺利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原告刘某起诉被告刘某支付劳务费12000元,刘某系安徽临泉县人,刘建军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后,通过添加双2月5日前将欠款12000元微信转账给原告,原告表示收到款项即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第三站:天宁法院
2月3日,上班第一天,天宁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优势,利用网上办案,线上立案,12368、执行110等等手段,完成审判任务,为当事人提供不见面服务。
执行局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对查控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及时采取冻结等强制措施;
立案庭、郑陆法庭、兰陵法庭及时进行立案审查,网上立案1件,12368接受咨询、查询等服务12人次,受理电话信访1件,组织微解纷2次;
刑庭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取消本周庭审,并尝试和看守所协商是否能够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庭,目前正在协商和寻求技术支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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