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本院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3月16日起恢复开放诉讼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16日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上午9:00—11:30恢复开放。 二、如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办理相关业务的,请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预约;需到本院执行事务中心(常州市通锦路2号)办理相关业务的,请通过本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519-83980110、18912340110)进行预约。未经预约原则上不提供现场服务。 三、当事人、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办理有关业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业务后及时离开。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绿色健康码(请提前下载“我的常州”APP申请个人健康码)、预约凭证。 4.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舒服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不要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 四、目前疫情并未完全消除,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优先选择下列方式办理事务: 1.除必须前来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情形以外,申请立案或案件查询可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网上方式办理。 2.预约立案、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申诉信访、诉讼咨询等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办理、咨询相关执行业务等可拨打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519-83980110、18912340110)。 3.不方便网上操作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相关材料。民事案件立案、信访等材料请邮寄至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案件立案、信访等材料请邮寄至常州市通锦路2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五、我院将逐步、有序恢复线下询问、听证、庭审等诉讼活动,继续倡导以网上开庭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4日 |